根據(jù)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國家公務員局《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和《關于做好2012年度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要求,現(xiàn)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海事局(以下簡稱“廣東海事局”)2012年考錄公務員面試體檢等工作公告如下:
一、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及面試名單
報考縣(區(qū))級及以下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zhí)法類職位的合格分數(shù)線為:總分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不低于45分;其中,報考縣(區(qū))級及以下直屬機構職位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合格分數(shù)線為:總分不低于80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不低于40分。
參加面試的考生人選按照招考簡章中確定的面試人選1:4或1:3的比例在通過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不足1:4或1:3比例的職位按申請調(diào)劑且符合職位要求考生的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考生面試名單見附件一)。
二、報到、資格復審、面試時間
1.面試時間為2012年2月22日至26日,面試報到和資格復審時間為2012年2月21日至25日,各考生應提前查清本人的確切報到、資格復審及面試日期(各職位具體報到、資格復審及面試時間安排見附件二)。
2.報到和資格復審為面試的前一天,考生須在規(guī)定日期當天下午13:00至16:00間準時報到進行資格審查。如因個人原因,逾時未報到者,按自動放棄處理,不再補審、補試。
三、報到、資格復審、面試地點及交通
報到、資格復審及面試地點:廣州市沿江東路463號廣州珠島賓館湖濱樓(即原湖濱賓館,具體方位及交通站點見附件三)。
考生抵達湖濱樓大堂后將有指示牌提示具體報到房間和路線。
四、綜合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50%+面試成績×50%
五、體檢和考察
實際面試人數(shù)達到錄用計劃3倍(含3倍)的,面試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少于3倍時,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規(guī)定,考生面試成績達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為合格,成績合格者,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未合格者不予合成綜合成績,不得進入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jié)束后,我局將根據(jù)上述原則組織確定體檢人選,并按照體檢要求組織體檢。體檢原則上安排在考生本人面試次日進行。
考察人選與職位招錄計劃按1:1實行等額考察。
六、面試確認
1.決定參加面試的考生應于2012年2月10日(周五)17:00時前以電子郵件的形式把《面試確認單》(見附件四)、《考察聯(lián)系表》(見附件五)發(fā)送至廣東海事局2012年考錄專用郵箱(GDMSA_HR@163.com)。(注意:郵件標題和附件名稱均按“職位代碼”+“姓名”命名,如“0701020004張三”。)
因網(wǎng)上報名時的誤操作導致填錯非核心信息的,或者因報名后情況發(fā)生變化導致現(xiàn)狀與填報資料不符的,請在《面試確認單》下半頁進行更正及說明。
2.請自愿放棄參加面試的考生于2012年2月10日(周五)17:00時前將《放棄面試聲明書》(見附件六)傳真至廣東海事局2012年考錄專用傳真(020-34284555)。
3.考生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既未發(fā)送《面試確認單》也未發(fā)送《放棄面試聲明書》的,視同放棄面試資格。我局將把考生情況上報國家公務員局備案,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規(guī)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面試、體檢的,亦按上述方法處理。
七、注意事項
1.考生(含經(jīng)調(diào)劑進入面試考生)于本人面試前一天下午報到、驗證時,須提交以下材料(提供材料復印件要求用A4白紙復?。?
(1)近期免冠1寸白底光面直邊彩色照片8張。
(2)身份證、準考證及其他身份證件(學生證、工作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以2012年畢業(yè)應屆生身份報考者,提供所在學校開具的《報名推薦表》(見附件七)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如因?qū)W校放假,提供《報名推薦表》確有困難的考生,可在2012年3月5日前提供,逾期不提供,視為自動放棄。
(4)以非應屆畢業(yè)生身份報考者,提供學歷及學位證書(職位條件未要求學位的無需提供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其中最高學歷為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含2012年畢業(yè)的應屆畢業(yè)生)應同時提供本科、碩士研究生段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5)《報名登記表》(見附件八)一份。
(6)以非應屆畢業(yè)生身份報考者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或《失(待)業(yè)證明》(見附件九,社會在職、失業(yè)、待業(yè)人員提供)原件。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可在2012年3月5日前提供,逾期不提供,視為自動放棄。
(7)滿足所報考職位要求的各類證明材料:如黨、團員身份證明材料、英語證書或成績通知單(專業(yè)八級等外語類證書2012年畢業(yè)的應屆畢業(yè)生錄用報到前提供)、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計算機證書、船員適任證書、引航員證書、有效的航海院校學生適任評估和考試成績合格通知單(有效的航海院校學生適任評估和考試成績合格通知單2012年畢業(yè)的應屆畢業(yè)生錄用報到前提供)等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如面試時提供船員適任證書(引航員證書)確有困難的,提供船員適任證書(引航員證書)編號和簽發(fā)機關即可。
(8)要求兩年基層以上工作經(jīng)歷或相關工作經(jīng)驗職位的,提供有關勞動合同或相關證明材料(視情況確定)。
(9)考生系留學回國人員,提供經(jīng)國家教育部認可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10)“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四類人員需提供相應的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考生所有提交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和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jīng)查實,取消面試或錄用資格,并上報國家公務員局。
2.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的碩士或博士(指按正常的教學計劃,不能在2012年7月前畢業(yè)的考生),無論以何種學歷報考,一律不予錄用。一旦發(fā)現(xiàn)此類情況,將立即停止對該考生的后期各項工作,并將考生情況上報國家公務員局備案。
3.考生面試和體檢期間食宿自行安排,各項費用自理。特困生和享受低保人員,如提供我局認可有效的書面證明材料,我局將按一定標準承擔考生本人面試、體檢期間食宿、交通和體檢費用。
4.面試確認后,考生應保持聯(lián)系手機或電話暢通。如聯(lián)系方式再有變動,應及時電話告知廣東海事局人事教育處。
5.有關招錄的未盡事項將陸續(xù)通過國家公務員局(www.scs.gov.cn)、中國海事局(www.msa.gov.cn)和廣東海事局(www.gdmsa.gov.cn)網(wǎng)站進行公告,并通過廣東海事局招錄QQ群及時發(fā)布,敬請關注。
6.廣東海事局人事教育處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姚先生、賀女士;
聯(lián)系電話:020-34298150、84099798、13724149848;
自動傳真:020-34284555(無人值守);
電子郵箱:GDMSA_HR@163.com;
聯(lián)系地址:廣州市海珠區(qū)濱江東路520號廣東海事局人事教育處(510230);
QQ群號(注意,并非QQ號):169902672。
(申請加入QQ群時請以“姓名+身份證號后四位”作為驗證信息)
7.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招錄公務員監(jiān)督電話:010-65293731。
附件:廣東海事局相關附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海事局
二〇一二年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