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理解關于javascript中apply()和call()方法的區(qū)別
來源:易賢網 閱讀:646 次 日期:2016-07-08 11:50:38
溫馨提示:易賢網小編為您整理了“深入理解關于javascript中apply()和call()方法的區(qū)別”,方便廣大網友查閱!

下面小編就為大家?guī)硪黄钊肜斫怅P于javascript中apply()和call()方法的區(qū)別。小編覺得挺不錯的,現在分享給大家,也給大家做個參考。

如果沒接觸過動態(tài)語言,以編譯型語言的思維方式去理解javaScript將會有種神奇而怪異的感覺,因為意識上往往不可能的事偏偏就發(fā)生了,甚至覺得不可理喻.如果在學JavaScript這自由而變幻無窮的語言過程中遇到這種感覺,那么就從現在形始,請放下的您的”偏見”,因為這對您來說絕對是一片新大陸,讓JavaScrip慢慢融化以前一套凝固的編程意識,注入新的生機!

好,言歸正傳,先理解JavaScrtipt動態(tài)變換運行時上下文特性,這種特性主要就體現在apply, call兩個方法的運用上.

區(qū)分apply,call就一句話,

foo.call(this, arg1,arg2,arg3) == foo.apply(this, arguments)==this.foo(arg1, arg2, arg3)

call, apply都屬于Function.prototype的一個方法,它是JavaScript引擎內在實現的,因為屬于Function.prototype,所以每個Function對象實例,也就是每個方法都有call, apply屬性.既然作為方法的屬性,那它們的使用就當然是針對方法的了.這兩個方法是容易混淆的,因為它們的作用一樣,只是使用方式不同.

相同點: 兩個方法產生的作用是完全一樣的

不同點: 方法傳遞的參數不同

那什么是方法產生的作用,方法傳遞的參數是什么呢?

我們就上面的foo.call(this, arg1, arg2, arg3)展開分析.

foo是一個方法,this是方法執(zhí)行時上下文相關對象,arg1, arg2, arg3是傳給foo方法的參數.這里所謂的方法執(zhí)行時上下文相關對象, 如果有面向對象的編程基礎,那很好理解,就是在類實例化后對象中的this.

在JavaScript中,代碼總是有一個上下文對象,代碼處理該對象之內. 上下文對象是通過this變量來體現的, 這個this變量永遠指向當前代碼所處的對象中.

為了更好的領會這this是什么,舉個例子.

/創(chuàng)建一個A類

function A(){

//類實例化時將運行以下代碼

//此時的執(zhí)行上下文對象就是this,就是當前實例對象

this.message = “message of a”;

this.getMessage = function(){

<SPAN style="WHITE-SPACE: pre">   </SPAN>return this.message;

<SPAN style="WHITE-SPACE: pre">   </SPAN>}

}

//創(chuàng)建一個A類實例對象

var a = new A();

//調用類實例getMessage方法獲得message值

alert(a.getMessage());

//創(chuàng)建一個B類

function B(){

this.message = ”message of b”;

this.setMessage = function(msg){

<SPAN style="WHITE-SPACE: pre">   </SPAN>this.message = msg;

<SPAN style="WHITE-SPACE: pre">   </SPAN>}

}

//創(chuàng)建一個B類實例對象

var a = new B();

可見,A, B類都有一個message屬性(面向對象中所說的成員),A有獲取消息的getMessage方法,B有設置消息的setMessage方法,下面來顯示call的威力.

//給對象a動態(tài)指派b的setMessage方法,注意,a本身是沒有這方法的!

b.setMessage.call(a, “a的消息”);

//下面將顯示”a的消息”

alert(a.getMessage());

//給對象b動態(tài)指派a的getMessage方法,注意,b本身也是沒有這方法的!

這就是動態(tài)語言 JavaScript call的威力所在!

簡直是”無中生有”,對象的方法可以任意指派,而對象本身一直都是沒有這方法的,注意是指派,通俗點就是,方法是借給另一個對象的調用去完成任務,原理上是方法執(zhí)行時上下文對象改變了.

所以 b.setMessage.call(a, “a的消息”); 就等于用a作執(zhí)行時上下文對象調用b對象的setMessage方法,而這過程中與b一點關系都沒有, 作用等效于a.setMessage( “a的消息”);

因為apply與call產生的作用是一樣的,可以說

call, apply作用就是借用別人的方法來調用,就像調用自己的一樣.

好,理解了call, apply相同處—–作用后,再來看看它們的區(qū)別,看過上面例子,相信您大概知道了.

從 b.setMessage.call(a, “a的消息”) 等效于 a.setMessage( “a的消息”) 可以看出, “a的消息”在call中作為一個參數傳遞,

那么在apply中是怎么表示的呢,直接解釋說不清楚,apply要結合應用場景才一目了然.我們來設計一個應用場景:

function print(a, b, c, d){

alert(a + b + c + d);

}

function example(a, b , c , d){

//用call方式借用print,參數顯式打散傳遞

print.call(this, a, b, c, d);

//用apply方式借用print, 參數作為一個數組傳遞,

//這里直接用JavaScript方法內本身有的arguments數組

print.apply(this, arguments);

//或者封裝成數組

print.apply(this, [a, b, c, d]);

}

//下面將顯示”背光腳本”

example(”背” , “光” , “腳”, “本”);

在這場景中, example方法內,a, b, c, d作為方法傳遞的參數, 方法分別運用了apply, call去借print方法來調用,

最后一句由于直接調用example方法, 所以在該方法中的上下文對象this就是window對象.

所以,call, apply方法它們除了第一個參數,即執(zhí)行時上下文對象相同外,call方法的其它參數將依次傳遞給借用的方法作參數,而apply就兩個參數,第二個參數為一個數組傳遞.所以可以說成

call, apply方法區(qū)別是,從第二個參數起, call方法參數將依次傳遞給借用的方法作參數, 而apply直接將這些參數放到一個數組中再傳遞, 最后借用方法的參數列表是一樣的.

應用場景:

當參數明確時可用call, 當參數不明確時可用apply給合arguments

//例

print.call(window, “背” , “光” , “腳”, “本”);

//foo參數可能為多個

function foo(){

<SPAN style="WHITE-SPACE: pre">   </SPAN>print.apply(window, arguments);

}

以上這篇深入理解關于javascript中apply()和call()方法的區(qū)別就是小編分享給大家的全部內容了,希望能給大家一個參考

更多信息請查看網絡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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