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qū)教育局,桂平市、平南縣招生辦,各高中學校:
根據(jù)市教育局關于印發(fā)《貴港市2016年中考與高中階段招生工作方案》(貴教通〔2016〕12號)的有關規(guī)定,按照我市高中招生計劃和考生中考成績情況,經(jīng)研究,劃定我市2016年高中招生錄取最低控制等級如下:
一、自治區(qū)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最低控制等級
(一)貴港市高級中學、貴港市江南中學、桂平市潯州高中、平南縣中學、貴港市達開高中正取生錄取最低控制等級:總成績?yōu)锳且學科成績?yōu)?A以上。
(二)桂平一中、桂平三中正取生錄取最低控制等級:總成績?yōu)锳且學科成績?yōu)?A1C以上。
(三)覃塘高中正取生錄取最低控制等級:總成績?yōu)锽+且學科成績?yōu)?A3B+1B以上。
(四)港南中學、貴港市民族中學、港北高中正取生錄取最低控制等級:總成績?yōu)锽+且學科成績?yōu)?B+以上。
定向生按各初中分配所得的指標,在上線考生中按志愿按總分等級從高到低錄取,如出現(xiàn)上錄取線的考生少于分配的定向生指標數(shù)時,可在招生學校實際錄取線下降一個總分等級錄取。
在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報經(jīng)市中考招生領導小組審批,錄取學校可降低一個總成績等級錄取。
二、非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最低控制等級
非示范性普通高中報名控制等級由各學校擬定,報當?shù)亟逃鞴懿块T同意后向社會公布。學生持中考成績條和準考證直接到高中學校報名。
三、填報志愿方式
示范性普通高中采取網(wǎng)上填報志愿方式進行,上線考生根據(jù)自己的意愿上網(wǎng)填報志愿(具體登錄進入網(wǎng)站的辦法見志愿卡說明)。
非示范性普通高中(含民辦)報名方式:考生持中考成績條和準考證直接到相關高中報名。
貴港市教育局辦公室
201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