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城區(qū)學校發(fā)展需要和編制空缺情況,經(jīng)研究決定,并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2016年公開選調老城區(qū)學校教師16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調原則
公開報名,公正考試,擇優(yōu)錄用。
二、選調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范圍
本縣農(nóng)村中小學校(含深澤、新渥)在編正式教師(不含正副校長)。
(二)選調條件
1.身體健康,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農(nóng)村學校任教5年以上(不包括上掛鍛煉時間)。
3.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音體美學科必須專業(yè)對口,其它學科要求所學專業(yè)和報考學科相同或相近(如相近專業(yè),必須有報考學科教師資格證書)。
4.語文學科的普通話等級須二甲及以上。
5.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教學考核在本校80%以內,未受黨紀政紀處分或教育行政部門和其他部門效能問責。
三、選調方式及計分辦法
1.由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文化課知識考試及模擬上課,統(tǒng)一進行加分審核。
2.計分辦法:滿分105分。文化課知識考試50分+模擬上課50分+加分5分。
四、選調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時間、地點、要求
報名時間:7月13日8︰00至17︰00。
報名地點:磐安縣教育局六樓會議室。
報名要求:報名時須交本人填寫的報名表,并由所在學校簽署意見;同時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獲獎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可獲加分的證明材料。
(二)考試時間及地點
筆試時間:7月15日上午7時30分。
面試時間:7月17日上午7時30分。
地點:磐安縣實驗初中。
(三)入圍、入選人員的確定
報名人數(shù)不足選調人數(shù)2倍的學科,按比例核減選調人數(shù),其核減名額由教育局另行組織選調。
報名人數(shù)達到選調人數(shù)3倍及以上的,通過文化課知識考試與入圍參加模擬上課的比例為:選調2人以下的按1︰3,選調3人以上的按1︰2。
正式選調人員按“文化課知識考試折合得分+模擬上課折合得分+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如發(fā)現(xiàn)有違反師德師風或弄虛作假等不宜選用情形的,將取消選用資格,按成績依次遞補。
(四)選調工作全過程接受紀檢部門監(jiān)督。
(五)入選名單在磐安縣教育網(wǎng)公示。
五、選調名額
本次共選調教師16人,具體崗位和名額如下:
崗位 | 名額 | 崗位 | 名額 | ||
初中 | 數(shù)學 | 1 | 小學 | 數(shù)學 | 1 |
英語 | 1 | 英語 | 1 | ||
科學 | 1 | 科學 | 2 | ||
社會 | 3 | 音樂 | 2 | ||
體育 | 1 | 體育 | 2 | ||
合計 | 7 | 合計 | 8 | ||
中小學 | 信息技術 | 1 | |||
總計 | 16 |
六、加分
(一)年度考核獲優(yōu)秀的,每次加0.2分;
(二)獲縣、市級教壇新秀的,分別加0.5分、1分;獲縣市級優(yōu)質課一、二等獎的,縣級分別加0.4、0.3分,市級分別加0.6、0.4分;
(三)獲縣市級優(yōu)秀教師、優(yōu)秀班主任、骨干教師、美麗教師的,縣級加0.4分,市級加0.8分。
獲得同一系列榮譽的,取最高級計分。榮譽加分計算范圍為2011年7月至2016年6月。
(四)近三個學年中學段教師任教畢業(yè)班的每次加0.2分。
七、選調教師崗位設置說明
選調進城區(qū)學校的教師,根據(jù)城區(qū)學校崗位設置情況入崗,如該校相應崗位已滿崗或超崗,則需競聘入崗。
八、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磐安縣教育局
2016年7月9日
附件:磐安縣2016年公開選調城區(qū)教師報名表(待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