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確定2016年學校本科預留招生計劃使用辦法。
1.預留計劃數量
按照教育部規(guī)定,我校預留計劃為學校本科招生計劃的1%。我校預留計劃已報省教育主管部門審核通過。
2.預留計劃使用原則
預留計劃的使用堅持公開透明的原則,優(yōu)先向生源數量相對較多、升學壓力相對較大的地區(qū)和民族工作重點地區(qū)傾斜。
3. 預留計劃使用的審批程序
由錄取工作辦公室根據生源情況提出投放指標,向學校普通本、??其浫」ぷ黝I導小組匯報并填寫《計劃調整單》,由分管招生工作校領導簽字同意,方可向省教育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省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后執(zhí)行。
4.如遇教育部、省招考委、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政策調整,則由錄取工作辦公室按新要求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