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教學需要,經市政府同意,鷹潭市直屬學校面向全省公開選調中小學教師40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浜凸_、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選調崗位與人數(shù)(詳見附件3選調教師信息表)
1.中學學科教師30人(高中學科教師合計10人,初中學科教師合計20人)。
2.小學學科教師10人。
三.選調范圍及條件
(一)選調范圍:選調對象為全省教育系統(tǒng)在編在崗教師;
(二)選調條件:
1.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生敬業(yè),樂于奉獻,身體健康;
2.全省公辦中小學在編在崗服務期滿五年(即2011年8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免費師范生服務期滿10年且原單位及教育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同意報考者;
3.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與報考崗位相應學段、學科的教師資格證;
5.第一學歷為師范類專業(yè),高中教師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初中教師須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小學教師須取得國家承認的中專及以上學歷;
6.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為合格及以上;
7.其他:選調崗位另有要求的詳見《2016年鷹潭市直屬學校選調中小學教師信息表》中的備注欄。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備選調資格: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有犯罪記錄或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的犯罪嫌疑人,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師德師風差影響壞的,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1.發(fā)布公告
2016年7月20日開始在鷹潭市政府網(wǎng)、鷹潭市人事考試網(wǎng)、鷹潭教育信息網(wǎng)、鷹潭在線發(fā)布選調公告。
2.現(xiàn)場報名(2016年7月25日-7月29日)
符合報名條件參加選調的教師攜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張、報名表(附件1)、人事關系所在學校和教育主管及人社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附件2)、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的原件和復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證明、任教初三中考成績單(需加蓋單位公章)以及選調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到鷹潭市教育局人事科報名(市經濟大廈C738室)。教師報考選調崗位時只能選擇一所學校的一個崗位,不得多選。
3.資格審查(2016年8月1日-8月3日)
由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專門人員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符合報名條件人員名單,并將審查結果予以公示。
4.中小學教師選調方式
教師選調采取筆試和面試(試講)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教育綜合知識及學科專業(yè)知識,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選調崗位與試講人數(shù)應達到1:3,選調崗位報考人數(shù)超過1:3比例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試講人員,選調崗位報考人數(shù)未超過1:3比例的直接進入面試。對已入闈人員放棄產生的面試缺額,在該崗位未入闈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出現(xiàn)并列分數(shù)時一并入闈。選調崗位數(shù)與試講人數(shù)為1:1時,考生試講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面試形式:試講。根據(jù)抽簽順序號,分學段、學科進行試講,試講評分采用百分制。試講準備時間20分鐘,試講時間20分鐘,試講教案、提綱不計入面試總分。面試內容以現(xiàn)行教材隨機抽取課題,面試地點、時間以面試通知書規(guī)定為準。
面試時如出現(xiàn)缺席、遲到、違紀等情況,其面試成績以零分計算。面試后,因考核不合格、自動放棄等各類原因而出現(xiàn)缺額,不再遞補。
5.中小學教師選調
根據(jù)教師報考選調崗位試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經考核合格后,擇優(yōu)選調。若考試成績相同時,選調領導小組組織加試確定,成績高分者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6.公示
資格審查合格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的人員經公示無異議,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對考察合格擬選調的中小學教師在網(wǎng)上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五、選調后待遇
參加選調的中小學教師經考核合格,辦理工作調動手續(xù),享受市直教育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在職人員同等待遇。
六、選調紀律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調過程始終,參加選調中小學教師要提供有關真實證書、證明,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選調中小學教師的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選調工作的組織紀律,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徇私情,凡徇私舞弊者一經查實,視情節(jié)追究工作人員紀律處分。
七、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0701—6440388(市人社局事業(yè)單位管理科)
0701—6229260(市教育局人事科)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701—6275311(市人社局監(jiān)察室)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市教育局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