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2年以上基層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經歷(時間截止2016年6月30日);
3.參加遴選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的,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參加遴選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4.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身體健康;
6.報考人員須經本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中省市有關規(guī)定,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