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縣2016年縣城規(guī)劃區(qū)內學校教師
和教科中心教研員公開選調公告
為解決縣城規(guī)劃區(qū)內部分學校教師和教科中心教研員不足問題,結合空編及崗位需求情況,根據(jù)《巧家縣政府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流動調配管理辦法(試行)》(巧政辦發(fā)〔2015〕42號)和《巧家縣教育系統(tǒng)人員流動調配管理辦法(試行)》(巧教通〔2016〕50號)文件精神,經報請縣人民政府同意,擬在全縣范圍內公開選調教師和教研員?,F(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學以致用的原則;堅持回避制度的原則。確保選調工作嚴密、高效、有序開展。
二、選調名額及崗位設置
(一)選調名額
巧一中5名,巧二中6名,巧三中6名,巧四中4名,新華小學6名,白鶴灘鎮(zhèn)中心學校7名,附小3名,職業(yè)高級中學3名,縣幼兒園2名,教科中心9名,共51名。
(二)選調崗位設置如下:
1.高中
2.初中
3.小學
4.職業(yè)中學和縣幼兒園
5.教科中心
中學語文、中學數(shù)學、中學英語、中學物理、中學化學、中學地理、小學語文、小學數(shù)學、學前教育教研人員各1名。
三、選調條件
(一)擁護黨的基本路線、方針和政策,熱愛教育事業(yè)。
(二)2015—2016學年教師綜合考核評價居本校前50%,近三年內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等次及以上。
(三)涉嫌違法犯罪正在立案調查,或受刑事處罰和治安處罰的,不得參加選調;涉嫌違反黨紀、政紀正在立案調查,或受黨紀、政紀處分在影響期的,不得參加選調。
(四)參加縣城規(guī)劃區(qū)內學校教師選調的學歷、教齡和教師資格等條件。
1.報考高中教學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學歷,專業(yè)對口,在我縣鄉(xiāng)鎮(zhèn)中學(含九年一貫制學校附中)工作滿3年及以上(即2013年9月30日前參加工作);或國民教育系列本科及其以上學歷,專業(yè)對口,在我縣鄉(xiāng)鎮(zhèn)中學(含九年一貫制學校附中)工作滿5年及以上(即2011年9月30日前參加工作)。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
2.報考初中教學崗位要求具有國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或師范類全日制??茖W歷,專業(yè)對口,在我縣鄉(xiāng)鎮(zhèn)學校工作滿3年及以上(即2013年9月30日前參加工作)。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
3.報考小學教學崗位要求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專科及以上學歷,在我縣鄉(xiāng)鎮(zhèn)學校工作滿3年及以上(即2013年9月30日前參加工作);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報考小學語文、數(shù)學崗位不限專業(yè),報考小學英語、體育、美術崗位需專業(yè)對口。
4.報考職業(yè)高級中學體育教學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學歷,專業(yè)對口,在我縣鄉(xiāng)鎮(zhèn)中學(含九年一貫制學校附中)工作滿3年及以上(即2013年9月30日前參加工作);或國民教育系列本科及其以上學歷,專業(yè)對口,在我縣鄉(xiāng)鎮(zhèn)中學(含九年一貫制學校附中)工作滿5年及以上(即2011年9月30日前參加工作)。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
5.報考職業(yè)中學、縣幼兒園學前教育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萍耙陨蠈W歷,在我縣鄉(xiāng)鎮(zhèn)學校工作滿3年及以上(即2013年9月30日前參加工作),學前教育或幼教專業(yè)(職中崗位可放寬到音樂或舞蹈專業(yè)),具有幼教及以上教師資格。
(五)參加教科中心教研員選調的學歷、教齡和教師資格等條件。
1.報考中學語文、中學數(shù)學、中學英語、中學物理、中學化學、中學地理教研員崗位要求國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yè)對口,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報考小學語文、小學數(shù)學教研員崗位要求國民教育系列??萍耙陨蠈W歷,專業(yè)對口,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報考學前教育教研員崗位要求國民教育系列專科及以上學歷,專業(yè)對口,具有幼教及以上教師資格。在我縣中小學、幼兒園從事教育教學工作3年及以上(即2013年9月30日前參加工作),能熟練運用現(xiàn)代教育信息技術。
2.年齡限40歲(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內。
3.報考中學語文、英語和學前教育教研人員崗位普通話水平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英語教研人員崗位要求口語達國家六級及以上水平;其它科目教研人員崗位要求普通話水平達二級乙等及以上。
4.參加過2013年、2014年、2015年各級教育主管部門舉辦的課堂教學競賽或“一師一優(yōu)課、一課一名師”曬課活動獲省級一、二、三等獎或市、縣級二等獎及以上。
(六)身體健康,具備勝任教育教學或教研工作的身體條件。
(七)特崗教師未轉為正式在編教師者不得參加選調;參加教師招聘時有最低服務年限規(guī)定的按規(guī)定執(zhí)行。
四、選調辦法和程序
(一)縣城規(guī)劃區(qū)內學校教師選調辦法
采用筆試與量化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選調,總成績=筆試成績+量化考核得分。筆試滿分100分。
1.筆試。符合選調條件的教師,按層次分學科報名考試,只填報選調崗位層次(高中、初中、小學、職中、幼兒園,其中報考巧家三中崗位者按高中層次報考,選調后由學??己丝疾齑_定安排初中或高中教學崗位)和學科。各選調崗位按照報名不低于1:3的比例進行筆試,報名低于1:3比例的選調崗位,削減選調名額或取消該崗位的選調。
筆試考試范圍為現(xiàn)行高中、初中、小學教材(報考巧家三中崗位者按高中層次報考,參加高中科目筆試)。幼兒園和職業(yè)中學學前教育崗位考試范圍為幼兒教育學、心理學及當前國家幼兒教育政策法規(guī)。小學體育、職中體育、高中體育崗位考試范圍為現(xiàn)行初中體育教材。按層次分專業(yè)學科筆試。
筆試由教育、人社、紀檢監(jiān)察人員臨時隨機從專家?guī)熘谐槿<疫M行封閉命題、制卷和閱卷。
2.量化考核。按照各選調崗位,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量化考核人員。若出現(xiàn)所需崗位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并列進入量化考核。量化考核的內容和分值如下:
(1)學歷。本科1分,研究生及以上記2分;報考英語崗位具有英語口語八級證書者記2分;
(2)教齡。以5年教齡為基數(shù)(截止時間為2016年7月31日),每多任教一年記0.3分(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半年以下不計分),最高不超過6分。
(3)年度考核。近3年內(2013年、2014年、2015年)年度考核為優(yōu)秀者,每年優(yōu)秀記1分,最高3分。
(4)教學成績。2013—2014學年、2014—2015學年、2015—2016學年畢業(yè)班任教學科(須與報考學科相同)單科成績在全縣排名記分:第一名5分,第二名4.5分,第三名4分,第四名3.5分,第五名3分,第六名2.5分,第七名2分,第八名1.5分,第九名1分,第十名0.5分。只記其中一年最高分,不累計記分。
(5)教師綜合考核。2015—2016學年教師綜合考核評價居本校前5名計分: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3分,第四名2分,第五名1分。
(6)教學競賽。在2013年、2014年、2015年縣級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課堂教學競賽或“一師一優(yōu)課、一課一名師”評選中,獲國家級優(yōu)課名師記6分、省級優(yōu)課名師記5分,獲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5分、4分、3分,獲市級一、二等獎分別記4分、3分,獲縣級特、一、二等獎分別記4分、3分、2分(報考人員須提供獲獎文件,多次獲獎不累計記分,計最高分)。
(7)表彰(教學競賽除外)。2014年、2015年、2016年榮獲縣級及以上黨委政府或市級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表彰計分(報考人員須提供獲獎文件),分別為國家級3分,省(部)級2分,州(市)級1分,縣(處)級0.5分,只記最高分,不累計記分。
3.確定擬選調人員。各選調學科根據(jù)筆試和量化考核總成績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確定擬選調人員。若出現(xiàn)所需崗位最后一名成績并列,以量化考核分值高者勝出;若量化考核分值也相同,加考面試。
4.選崗。擬選調人員,按崗位學科以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自主選擇具體學校,若有放棄,在進入考核人員中依次遞補。選調學校確定,經領導組審核,報縣人民政府審批后辦理調動手續(xù)。
(二)教科中心教研員選調辦法
采用筆試、計算機操作和教育教學研究論文寫作與量化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選調,總成績=筆試成績(50分)+計算機操作和教育教學研究論文寫作考試成績(50分)+量化考核得分。
1.筆試(滿分100分)。符合選調條件人員,按崗位進行報考。各選調崗位按照報名不低于1:2的比例進行筆試,達不到1:2比例的取消該選調崗位。
報考中學語文、中學數(shù)學、中學英語、中學物理、中學化學、中學地理教研員崗位選調,筆試參加縣城規(guī)劃區(qū)內高中層次相應學科筆試;報考小學語文、小學數(shù)學教研崗位選調,筆試參加縣城規(guī)劃區(qū)內小學層次相應學科筆試;報考學前教育教研崗位選調,筆試參加縣城規(guī)劃區(qū)內幼兒園和職中學前教育崗位科目筆試。
筆試由教育、人社、紀檢監(jiān)察人員臨時隨機從專家?guī)熘谐槿<疫M行封閉命題、制卷和閱卷。
2.計算機操作和教育教學研究論文寫作(各50分,滿分100分)。
由教育、人社、紀檢監(jiān)察人員臨時隨機從專家?guī)熘谐槿<疫M行封閉命題、制卷和閱卷。由3個專家共同命題和閱卷。
各崗位選調人員參加同一份試題考試。
3.量化考核。
按照選調崗位,根據(jù)筆試和計算機操作和教育教學研究論文寫作成績總分從高到低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量化考核人員。若出現(xiàn)所需崗位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并列進入量化考核。量化考核的內容和分值如下:
(1)普通話達一級甲等記3分、一級乙等記2分,英語口語達國家八級記2分。
(2)在2013年、2014年、2015年縣級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課堂教學競賽或“一師一優(yōu)課、一課一名師”評選中,獲國家級優(yōu)課名師記6分、省級優(yōu)課名師記5分,獲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5分、4分、3分,獲市級一、二等獎分別記4分、3分,獲縣級特、一、二等獎分別記4分、3分、2分(考生須提供獲獎文件,多次獲獎不累計記分,計最高分)。
(3)經市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名師工作室骨干教師每年記1分、名師工作室成員每年記0.5分。
(4)2014年、2015年、2016年教研論文在國家、省、市教育主管部門主辦刊物上發(fā)表的,分別記2、1.5、1分(不累計記分,計最高分)。
(5)2015—2016學年教師綜合考核在本學校前5名的,分別記5、4、3、2、1分。
(6)表彰(教學競賽除外)。2014年、2015年、2016年榮獲縣級及以上黨委政府或市級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表彰記分(報考人員須提供獲獎文件為依據(jù)),分別為國家級3分,?。ú浚┘?分,州(市)級1分,縣(處)級0.5分,只記最高分,不累計記分。
4.確定擬選調人員。各選調崗位根據(jù)總成績由高到低按1:1比例確定擬選調人員。若出現(xiàn)所需崗位最后一名成績并列,以量化考核分值高者勝出;若量化考核分值也相同,加考面試。若有放棄,在進入考核人員中依次遞補。
選調崗位確定,經領導組審核,報縣人民政府審批后辦理調動手續(xù)。
(三)對本次公開選調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各學校和教科中心要結合實際制定試用期考核辦法,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人員調回原學校。為了穩(wěn)定教研隊伍,本次公開選調教研人員在今后工作中原則上不予調換崗位。
五、報名、考試、考核時間及地點安排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提供材料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8日、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報名地點:巧家縣教育局人事股。
3.報名提供材料:報名時提供起始學歷和當前最高學歷的畢業(yè)證、身份證、獲獎證書(獲獎文件)、其他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經學校審核簽字蓋章的《巧家縣2016年縣城規(guī)劃區(qū)內學校教師選調報名資格審查表》或《巧家縣教育局教科中心教研員選調報名資格審查表》(一式兩份)、近期白底彩色1寸免冠證件照1張、書面承諾書。
4.報考人員須親自到縣教育局招考辦進行信息采集。
5.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合格人員進行公示。
(二)領取準考證時間、地點
1.領取準考證時間:2016年8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領取準考證地點:巧家縣教育局人事股。
(三)筆試時間、地點
1.筆試時間:2016年8月16日。上午9:00—11:00,同步進行縣城規(guī)劃區(qū)內學校和教科中心選調人員筆試考試;下午2:30—5:00,進行教科中心選調人員計算機操作和教育教學研究論文寫作考試。
2.筆試地點:巧家縣第二中學。
(四)考核時間、地點
1.考核時間:2016年8月17日。
2.考核地點:巧家縣教育局。
六、相關要求
(一)認真履行職責。相關部門和工作人員在教師選調工作中,必須認真履行職責,服從統(tǒng)一安排,做好相關工作。
(二)嚴肅工作紀律。所有參加本次選調工作的工作人員、報考人員,必須嚴格按《巧家縣2016年縣城規(guī)劃區(qū)內學校教師和教科中心教研員公開選調實施方案》和相關規(guī)定的要求開展工作,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嚴格遵守各項紀律規(guī)定,自覺接受各方監(jiān)督。對在工作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違規(guī)違紀的,一經查實,按照黨紀政紀嚴肅處理。涉及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報考費。報考費按云價收費〔2011〕15號文件規(guī)定,每人收取報名考試費100元。
七、公告、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為接受社會監(jiān)督,相關選調公告、公示信息均在巧家教育網、巧家新聞網(白鶴灘之窗)等媒體上發(fā)布,除選調公告公示7天以上外,其余公示期一律為3天。請報考人員關注相關媒體發(fā)布的信息。
監(jiān)督舉報電話:7120716、7121042、7124117
八、本辦法由巧家縣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巧家縣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組辦公室
2016年7月21日
附件:1.承諾書
2.巧家縣2016年縣城規(guī)劃區(qū)內學校教師選調報名資格審查表
3.巧家縣教育局教科中心選調報名資格審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