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收入必須符合四項基本規(guī)定:現金收入必須合法合理,手續(xù)必須嚴格,堅持一筆一清,及時送存銀行
收取現金必須開具收據,開具收據有以下注意事項:
1、收據一式三聯復寫,分別為“存根聯、客戶聯、記賬聯”,應一次開具、號碼要連續(xù)
2、內容填寫清晰準確,收款日期、交款單位、收款事由、人民幣金額大小寫、收款人等
3、收據開好后,在第二聯(即客戶聯或收據聯)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交給交款人;第三聯作為原始憑證交由會計做賬;第一聯留作存根備查。
4、如果收據開錯,或者客戶退費等造成收據作廢的,需要把三聯都收回粘貼在一起,都注明作廢字樣或加蓋作廢章才能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