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宜賓市2011年第三次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要求,王小紅同志為進入資格復審遞補人員,請于2012年2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攜帶《公告》所要求的報名網(wǎng)站生成的報考信息表原件、筆試準考證、戶口簿(常住人口登記表或戶籍證明)、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以及報考職位要求的證明、證件等原件和復印件,同底免冠標準照片兩張,同時提供戶籍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計生辦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和派出所出具的是否違紀違法證明到興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興文縣人民政府四樓)進行資格復審。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將視為自愿放棄。
興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2月23日
姓名 準考證號 職位編碼 報考單位 筆試折合成績 技能測試折合成績 筆試、技能總成績
王小紅 11315051630 11334035 興文縣鄉(xiāng)鎮(zhèn)初中、九年一貫制學校初中部(興文縣) 5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