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認真做好全省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考察、審批錄用等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將黃山市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非鄉(xiāng)鎮(zhèn)職位入圍體檢名單予以公布,并就體檢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體檢時間:2016年7月30-31日。
二、體檢地點:詳見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通知書。
三、辦理體檢確認手續(xù)
1、請入圍體檢的考生(見附件)于7月29日9:00-17:00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均為原件),以及兩張網絡報名時所提交的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到黃山市政務服務中心(屯溪區(qū)濱江東路8號,市體育館附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窗口辦理體檢確認手續(xù),繳納體檢費用(男304元/人,女313元/人),領取《體檢通知書》。工作時間聯系電話0559-2355345(考錄辦),0559-2330639(窗口)。
如委托他人代辦體檢確認手續(xù)的,受委托人除攜帶上述證件外還須攜帶考生書面委托書、受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并提供復印件留檔)辦理。因委托他人代辦出現《體檢通知書》遺失等問題的,責任由委托考生自負。
2、不按規(guī)定時間辦理體檢確認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由此出現招錄職位體檢人選缺額的,按規(guī)定在同職位面試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四、體檢適用標準
體檢工作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fā)〔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轉發(fā)國家公務員局綜合司關于司法行政部門醫(yī)學、心理矯正類職位體檢視力項目執(zhí)行標準的復函等有關文件的通知》(皖公局秘〔2013〕8號)等規(guī)定,以及省人社廳、省衛(wèi)生廳、省公務員局《轉發(f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發(fā)〔2013〕19號)、《轉發(f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皖人社發(fā)〔2013〕39號)等文件規(guī)定的標準和要求進行。其中,報考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職位的考生,身體條件應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五、有關要求
1、體檢要求詳見《體檢通知書體檢須知》。
2、考生須持筆試準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體檢通知書》,按時報到參加體檢。
3、不按時報到并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考錄工作信息均以黃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告為準,請考生密切關注,無電話通知。
附:黃山市2016年考錄公務員非鄉(xiāng)鎮(zhèn)職位入圍體檢人員名單
詳情請見: http://web.huangshan.gov.cn/JA012/Home/News_Detail.aspx?id=125676&typeid=10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