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fā)〔2011〕45號)等有關規(guī)定,經縣編委會研究同意、市人社局核準,2016年沅陵縣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教師?,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職位及計劃(34名)
合計 | 語文 | 數(shù)學 | 英語 | 物理 | 化學 | 生物 | 體育 | 政治 | 音樂 | 歷史 | 地理 | 信息 | 心理教育 | 書法 | |
一中 | 20 | 3 | 1 | 1 | 2 | 3 | 3 | 1 | 1 | 3 | 1 | 1 | |||
二中 | 8 | 1 | 1 | 1 | 1 | 2 | 1 | 1 | |||||||
鶴鳴山 | 1 | 1 | |||||||||||||
荷花池 | 1 | 1 | |||||||||||||
溪子口 | 1 | 1乒乓球 | |||||||||||||
鳳鳴 | 1 | 1 | |||||||||||||
職中 | 2 | 計算機1名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網(wǎng)絡工程專業(yè) | ||||||||||||
旅游1名 | 旅游相關專業(yè) |
二、招聘條件
(一)學歷、資格要求:
1、沅陵一中、沅陵二中:具有國家計劃內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全日制本科(二本及以上)及以上學歷,獲得學士以上學位(含學士)及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學科高中教師資格證書、專業(yè)對口的畢業(yè)生(縣內特崗教師及縣內在編教師除外)。
2、沅陵職業(yè)中專:具有國家計劃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二本及以上)及以上學歷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的畢業(yè)生,專業(yè)對口,能勝任職業(yè)學校專業(yè)教學與實訓工作(縣內在冊特崗教師及縣內在編教師除外)。
3、城區(qū)學校:具有國家計劃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二本及以上)及以上學歷和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專業(yè)對口的畢業(yè)生(縣內在冊特崗教師及縣內在編教師除外)。
(二)年齡要求:
高中、職中、城區(qū)學校教師要求在30周歲以下(1986年7月24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81年7月24日以后出生)。
(三)其它要求: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三、報名方式及時間
1、報名方式:
(1)現(xiàn)場報名:應聘者應持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張,到沅陵縣教育局人事股報名。
2、報名時間:2016年7月24日至7月31日。
四、招聘程序
1、發(fā)布公告。在懷化找工作網(wǎng)、沅陵縣政府網(wǎng)、沅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沅陵縣教育網(wǎng)發(fā)布招聘公告。
2、報名及資格審查。沅陵一中、沅陵二中、職業(yè)中專報名到校,城區(qū)學校分學科報名。報名結束后,對所有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核實證件的原件及報考條件。招聘計劃數(shù)與報考人數(shù)的開考比例不得低于1:3。達不到比例的,經縣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調整招聘計劃。
3、考試。
考試由縣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參與配合。
(1)、筆試(占60%):筆試總分為100分,其中學科專業(yè)知識占80分,公共知識占20分。學科專業(yè)知識考試內容根據(jù)不同學科確定。公共知識考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guī)及時事政治等。筆試均不指定教材。筆試結束,按招聘學科筆試成績高低排名,報考同一職位出現(xiàn)入圍面試最后一個名額的筆試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面試,面試名單在沅陵縣政府網(wǎng)站、沅陵教育網(wǎng)站上公布(筆試成績達不到60分不列入面試對象)。
①筆試時間:2016年8月9日上午9:00—12:00
②筆試地點:沅陵縣第一中學
考生于 8月8日到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
(2)、面試(占40%):面試總分為100分。其內容分說課、必答題或才藝展示。根據(jù)招聘學科筆試成績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shù)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荚嚂r間、地點另行通知。
4、體檢。面試結束后,根據(jù)筆試與面試總成績(兩項成績分別不得低于60分), 由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按招聘學科計劃數(shù)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報考同一職位出現(xiàn)最后一個名額的總成績相同的應聘人員,按筆試成績高低排列)。如有體檢不合格的,則從報考同一學科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遞補不超過2次),體檢安排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5、考核。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工作參照《湖南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試行辦法》,由縣教育局和相關部門聯(lián)合實施。
6、公示。擬聘用人員在網(wǎng)進行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jiān)督。
7、聘用與管理。⑴、聘用:根據(jù)體檢和考核結果, 由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確定聘用人員名單??h教育局會同相關部門按程序辦理正式進人手續(xù),縣教育局與被錄用的對象簽訂聘用合同。凡被錄取的考生,不服從分配或自愿放棄分配的,則按該學科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補錄(面試成績60分以上,體檢合格)。
⑵、管理:本次被招錄的對象列入本縣財政全額撥款事業(yè)編制,凡報考錄用的對象,需服從縣教育局的崗位安排。被錄用的對象實行聘用制管理,試用期一年,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5年后才能調離本縣,試用期滿后進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辭退。
五、招聘人員的相關待遇
享受所在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六、其他事項
本次公開招聘的其它未盡事宜,由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相關政策由沅陵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縣教育局0745—4222045
縣人社局0745—4227265
縣 編 辦0745—4266113
沅陵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