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各有關部門(單位),中央及省駐濟有關部門(單位):
根據(jù)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6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魯人考函〔2016〕38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xiàn)將我市2016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設置
2016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二、考試題型及答題方式
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為主客觀題混合,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3科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應試人員作答應注意:
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注意事項(試卷)和作答須知(答題卡),并按要求填涂相關信息;
2.使用規(guī)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題卡指定的區(qū)域內作答。
應試人員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參加考試。答題所用草稿紙由人事考試機構統(tǒng)一配發(fā),考后收回。
三、考試成績管理
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應試人員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符合免試報考條件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應試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參加1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增報專業(yè))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成績合格證明。
四、報考條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fā)〈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制度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人發(fā)〔2002〕111號)和原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fā)〈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4〕16號)規(guī)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誠信報名參加2016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
(一)參加4個科目(級別為考全科)報考條件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茖W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5.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二)參加2個科目(級別為免二科)報考條件
凡符合上述報考條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fā)的《建筑業(yè)企業(yè)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
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埔陨蠈W歷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三)增報專業(yè)
報考人員須已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方可報考增報專業(yè)。原“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yè)考試”不再單獨列項考試,并入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
五、報名安排及考場設置
(一)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要求,2016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將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tǒng)一網(wǎng)上報名。為便于考試報名和相關工作的統(tǒng)一開展,應試人員須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網(wǎng)址:www.cpta.com.cn)進行網(wǎng)上報名。
報名時間:2016年7月29日9∶00—8月10日16∶00。
應試人員報名時,務必認真閱讀報名有關文件和提示,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等報名信息并上傳照片(上傳照片前應使用證件照片審核處理工具進行審核,照片通過審核的方能正常上傳);應按屬地原則正確選擇單位所在地為報考考區(qū);由于應試人員個人原因報錯科目、級別、專業(yè)或填錯個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二)各縣市區(qū)要加強報考人員屬地化管理,報考人員只能在現(xiàn)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各縣市區(qū)要采取措施,嚴格審核報名材料。
縣市區(qū)考生持《2016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名表》等有關材料經單位審查同意后,按屬地原則到任城、兗州、曲阜、泗水、鄒城、兗礦、微山、魚臺、金鄉(xiāng)、嘉祥、汶上、梁山、人才服務中心、高新區(qū)、太白湖新區(qū)、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人社部門初審(辦理了人事代理的考生到人事代理機構初審);市直部門的考生到主管部門初審。初審通過的考生持相關資料在2016年8月2日09:00-8月12日16:00前到市住建局人事科進行現(xiàn)場確認(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市住建局人事科受理地址:洸河路東方監(jiān)理大樓1樓大廳二級建造師注冊受理處,聯(lián)系電話:3238136 ,3239861。通過現(xiàn)場確認后,考生登錄報名網(wǎng)站查看本人審核狀態(tài),審核狀態(tài)顯示“審核通過已繳費”即報名成功。據(jù)《濟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濟寧市免征市級部分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實施辦法的通知》(濟政辦發(fā)[2013]35號)要求,免收考務費。
報名時,如果應試人員在檔案庫中檢索到個人身份信息,說明該應試人員在有效年度內通過資格審核并參加過該考試,系統(tǒng)直接顯示審核通過標志,無需再進行現(xiàn)場審核。其余應試人員均須提供相關材料到選擇的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核。
應試人員資格審核時提供的材料應包括:
1.應試人員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單位審核蓋章后的《2016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相應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或聘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相關工作年限證明。
(三)初次報考應試人員可于8月10日16∶00前修改報名信息,方式如下:
1.未確認報名信息的,應試人員可以自行修改報名信息。
2.已確認報名信息的,應試人員可以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修改報名信息。應試人員修改報名信息后需要再次對報名信息確認,必須重新打印報名表進行資格審核。
在有效年度內報考的應試人員填報信息時,須認真檢查所填報信息,報名信息確認后系統(tǒng)自動審核通過,報考信息將無法修改。
(四)請應試人員參加考試前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系統(tǒng)開放時間為2016年9月20日9∶00至9月25日14∶30。
(五)2016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在全省17市設置考區(q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