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結束后,在各單項考試(測試)合格的人員中,根據(jù)總成績計算方法確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選(總成績相同,取面試成績高者;如再有相同,則加試決出名次,加試時間、方式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江蘇省認定教師資格體檢標準》執(zhí)行。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考察(考察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招錄政審要求),并根據(jù)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因放棄體檢考察資格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等情況出現(xiàn)招聘崗位空缺時,在各項考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人員參加體檢、考察(同分參照確定體檢人員辦法)。
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鹽城生物工程高等職業(yè)技術學校網(wǎng)站上公示。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試用期及工資福利待遇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聘用人員實行6個月試用期(2016屆畢業(yè)生延長至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中止聘用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