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許變更事項:
1、賬戶名稱;
2、資金性質;
3、證明文件種類及編號;
4、內設機構(部門)名稱、地址、郵政編碼、電話、負責人姓名、負責人身份證件種類及編號。
注意:
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姓名發(fā)生變更,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戶無需進行變更處理,應按照補(換)發(fā)開戶許可證業(yè)務進行處理。
預算單位專用賬戶變更手續(xù):
存款人申請變更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戶開戶資料信息,應向銀行提交專用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及相關證明文件,并填寫“變更銀行結算賬戶申請書”。
需提供的證明文件:
1、開立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戶所需全套資料(變更后的);
2、原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