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工作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0名城市管理協(xié)管員。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屎汀肮_、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的監(jiān)督,確保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陽光透明。
二、招聘資格和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無違法犯罪記錄。
(三)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特別優(yōu)秀的,可適當放寬聘用條件;同等條件下,可優(yōu)先聘用退伍軍人。聘用后能夠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四)年齡45周歲以下的男性,身高170CM以上。
(五)具有正常履職所需的身體條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jiān)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報名及注意事項
(一)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3日9:00—8月8日18:00??忌埖洁崠|新區(qū)龍子湖街道辦事處113房間進行報名。報名時請攜帶以下材料:①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②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③無犯罪紀錄證明④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張。
報名咨詢電話:0371-681003010371-68100305
報名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資格初審:2016年8月3日9:00—8月9日18:00。招錄單位根據(jù)招聘條件對報考人員填報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報名后的1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核意見,資格初審時間截止到2016年8月9日18:00。對審核不合格的,說明理由,并告知本人。
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通過之后,到龍子湖街道辦事處113房間繳納考務費30元。
(二)報考注意事項
1.本次考試擬招聘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比例達不到1:3的,經招錄單位研究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比例。如果達不到1:2比例,招聘名額遞減直至取消,退還所繳的考務費。
2.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3.考生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但進行了報名,本人的報考資格、考試成績無效,已經繳納的考試費用不予退回,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個人承擔。
四、考試內容、時間和方法
(一)面試
1.考生應按照通知的時間、地點進行集合,持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參加面試。
2.面試重點考察考生理解思維、表達溝通和應變反應等基本能力和工作責任感、奉獻精神、團隊合作、道德品質等素質,滿分為100分。
3.未按要求參加面試的、逾期不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不再遞補。面試確認時,發(fā)現(xiàn)應試者提供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
4.考生的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時當場宣布。
(二)筆試資格確認
1.筆試資格:根據(jù)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擬招聘人數(shù)1:1.5的比例確定進入筆試的人員。
2.考生本人自動放棄或被取消面試資格而造成達不到筆試比例的,從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工作只進行一次。如經過遞補以后仍然達不到筆試比例要求的,經招錄單位研究,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最低不能低于1:1.2,如降低比例后仍達不到要求的,招聘名額遞減直至取消。
(三)筆試
1.筆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在面試考場現(xiàn)場通知??忌钟行趦鹊亩矸葑C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2.筆試采取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組織,統(tǒng)一評分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3.筆試成績在龍子湖街道辦事處公布。
4.面試有缺考、作弊的,不得進入筆試資格確認環(huán)節(jié)。
(四)考試總成績
考生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60%+筆試成績×4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shù)點以后兩位數(shù),考生考試總成績在龍子湖街道辦事處進行公布。
五、體檢和考察
(一)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參加體檢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總成績排序。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及相關要求在龍子湖街道辦事處公布。
(二)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造成的崗位空缺,經招錄單位同意后,從報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
(三)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招錄的有關標準和規(guī)定執(zhí)行,費用自理。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主動放棄。
六、錄取聘用
(一)依據(jù)考試總成績和體檢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由招錄單位對招聘的城管協(xié)管員進行一個月的崗前培訓,經培訓合格,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的,方可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
(二)招聘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自培訓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試用期滿由龍子湖街道辦事處進行綜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擬聘用人員與龍子湖街道辦事處簽訂勞動合同。其工資福利待遇參照行政事業(yè)單位編制之外的勞動合同制人員的工資標準核發(fā),并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為城管協(xié)管員繳納社會保險。
七、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同時在鄭東新區(qū)網(wǎng)站(http://www.zhengdong.gov.cn)以及龍子湖街道辦事處進行公布。
(二)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一經發(fā)現(xiàn)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guī)定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受聘在職人員須按社會保險有關規(guī)定自行完善足額繳納養(yǎng)老保險,開具繳納養(yǎng)老保險證明,在鄭東新區(qū)參保之前產生的相關問題由個人承擔。
(四)受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的時限和要求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五)本次招聘不組織、不委托舉辦任何和考試有關的培訓和輔導,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印制任何和考試有關的輔導資料。
(六)報考人員在招聘期間務必到龍子湖街道辦事處查看招考信息,因個人原因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務必保證電話暢通,因個人原因聯(lián)系不上者,視為棄權;被聘用人員要服從組織分配,對不服從分配者,取消聘用資格。
(七)未盡事宜及招聘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由招錄單位按照鄭州市、鄭東新區(qū)管委會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監(jiān)督電話:0371-681003010371-8100305
鄭東新區(qū)龍子湖街道辦事處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