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包括技能測試、面試。
1.技能測試
(1)技能測試時間、地點:以技能測試準(zhǔn)考證通知為準(zhǔn)。
(2)技能測試形式和內(nèi)容:技能測試采取電腦操作方式,主要測試文字錄入、文字處理以及電子表格操作等,滿分100分,時間為50分鐘。
(3)技能測試結(jié)束后,依技能測試成績高低,按招聘職位擬招聘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
2.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采用結(jié)構(gòu)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合格分?jǐn)?shù)為60分,滿分100分。面試成績當(dāng)場公布,面試不合格的應(yīng)試人員不進入體檢和組織考核階段。
3.考試綜合成績
考試綜合成績由技能測試、面試成績按4:6的比例計算。按考試綜合成績高低依次確定人選進入體檢和考察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