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試時間地點與資格審查的時間地點相同,經(jīng)資格審查合格的,馬上進入面試。
(2)報考小學職位的,按招聘學科的總職位數(shù)1:2的比例確定進入筆試的人員名單;報考高中職位的,按招聘學科的總職位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進入筆試的人員名單。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shù)進入筆試。
(3)面試成績不計入考試分數(shù)。
(4)進入筆試的人員名單在面試后2天內予以公告,進入筆試環(huán)節(jié)的考生應按時領取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