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三)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1998年8月25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80年8月26日及以后出生);
(四)學歷、學位要求詳見《職位表》;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二)截止2016年8月5日仍在崗的特崗教師及2016年簽約的特崗教師;
(三)截止2016年8月5日仍在服務期的計生特崗工作人員和正式聘用后的計生特崗工作人員;
(四)截止2016年8月5日在讀的全日制非2016屆畢業(yè)生;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六)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yè)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七)在各級公務員招錄考試或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八)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九)截止2016 年8月5日尚在試用期內(nèi)的機關或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十)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十二)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