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我校錄取后應征入伍的新生,應以信函方式向學校教務處申請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xù)。
一、申請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xù)的學生應向學校提供以下資料,并用快件寄往學校教務處,寄出后請致電教務處通知查收。
(1)錄取通知書復印件(用A4紙復印通知書含姓名的內頁);
(2)學生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A4紙同一面);
(3)入伍通知書復印件;
(4)《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在所在地征兵辦公室領取),一式兩份。請學生準確、詳盡填寫《申請表》中相關內容并經(jīng)當?shù)卣鞅k公室審核確認蓋章。
二、注意事項。
申請表中家庭住址欄請?zhí)顚懩苁盏交剜]信件的詳盡地址及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務必填寫有效聯(lián)系電話,學校在審核通過學生申請后,會把《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1份)及同意保留入學資格的通知書(1份)于10月下旬郵寄給學生,保留入學資格通知書由學生保存,《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由學生或家長送至當?shù)卣鞅k公室備案。
三、學生退役后入學辦法。
經(jīng)學校審核同意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應在退役后2年內的每年9月份前,在學校的開學期間向學校教務處提出入學申請,然后憑身份證、錄取通知書及退役證到學校教務處申請辦理入學手續(xù)。
申請辦理保留入學手續(xù)咨詢部門:教務處
郵寄地址:廣州市機場路向云西街10號廣州民航職業(yè)技術學院教務處
郵政編碼:510403
電話:020-86122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