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肥城市教師受聘人員最低服務年限是幾年?
答:受聘人員須與聘用單位簽訂為期5年的《最低服務期限協(xié)議書》,服務期內,考生不得以辭職、報考公務員、應聘其他企事業(yè)單位、考研等理由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不得調動到其他單位??忌唇浲馍米噪x崗,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辭退開除處理,并追究由此給招聘和用人單位造成的一切損失,相關處理材料記入本人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