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東港區(qū)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
2.畢業(yè)證、學位證、報到證、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報語文學科的需提交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
3.在編人員需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4.已婚考生提供區(qū)(縣)級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生育情況證明。
5.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相關證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學生要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簽發(fā)的《招募通知書》和區(qū)(縣)及以上人社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yè)生要出具區(qū)(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經審核確認,在網上進行公示。
6.委托他人進行資格審查的,須出具報名人員的委托書和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
經審查符合條件的人員,領取面試通知單,并現(xiàn)場交納面試考務費70元。
有關要求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審查不合格即被取消資格。至提交報名材料截止時間,相關證件仍未提交或未提交齊全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