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崇禮路小學、神州路小學和神州路初中等新建學校及部分駐近城學校的師資需求,推動教師隊伍的合理流動,緩解學校師資結構性矛盾,經請示區(qū)政府同意,2016年從區(qū)內鄉(xiāng)鎮(zhèn)學校選調部分教師補充到新建學校和部分駐近城學?!,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條件
申請選調的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學歷要求:須持有與報考崗位專業(yè)相應的本科及以上學歷證書。
2.教師資格:須持有與報考崗位專業(yè)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持有高、初中教師資格證書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可報考初中和小學;持有小學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只能報考小學。
3.其他要求:申請選調的人員須在我區(qū)農村學校任教滿3年,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各個學段不能兼報。
二、選調原則
1.“三公開”原則:公開選調方案,公開選調過程,公開選調結果。
2.凡進必考的原則:所有申請選調的人員都必須參加區(qū)統(tǒng)一組織的考核。
3.宏觀調控的原則:同一學校的同一學科選調不超過2人。
三、選調程序
1.公布選調崗位;
2.申請調動的教師對照公布的崗位提出書面定崗申請;
3.學校對申請人學歷、教師資格證書等選調條件預審后簽署意見,由學校集中報送區(qū)教育局組織人事科,凡沒有個人報告和學校意見的不予研究和辦理;
4.經考核合格按同一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選調初步人選并公示(學校崗位報名不足或出現(xiàn)空缺時,可從同學段、同學科報名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調劑);
5.經公示無異議,報請區(qū)政府同意后辦理相關調動手續(xù)。
四、選調辦法
選調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考核辦法,符合條件的申請調動教師參加區(qū)集中統(tǒng)一考核,擇優(yōu)選用。筆試結束后,在筆試合格者中,依據筆試成績按崗位計劃數(shù)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不足1:2的按實計算),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圍。初步人選按同一崗位學科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產生,總成績按筆試成績50%和面試成績50%計入(若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若總成績、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都相同,加試決出名次,加試方式、地點另行通知)。
1.考核方式
選調考核采取筆試閉卷和面試說課答辯的方式,其中筆試閉卷卷面總分150分,設90分為合格線,考試時間150分鐘。面試總分為100分,設60分合格線,其中說課70分,答辯30分。
2.考核內容
筆試主要考查學科(本學段)專業(yè)基礎知識外,還考查新課程基本理念,以及教材分析、教學設計、教學評析等能力。專業(yè)知識以新教材為準,突出各學科重點知識、主干知識、學科思想和能力的考查。面試說課內容為與選調學科相對應的相關教材,教材統(tǒng)一提供。
五、選調崗位
具體見《2016年駐近城學校教師需求崗位情況一覽表》。
六、其它事項
1.各學校務必于8月15日前到局組織人事科集中遞交教師申請調動材料(包括《申請工作調動人員登記表》和《鹽都區(qū)駐近城學校選調教師報名登記匯總表》),同時將電子稿發(fā)送至cjb4312@163.com。
2.申請調動人員調入新單位后有空崗則按現(xiàn)職務聘用,無空崗則高職低聘。
3.為保證教師選調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成立由分管區(qū)長和教育局、人社局負責人組成的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共同組織實施。
附件:
1.2016年鹽城市鹽都區(qū)駐近城學校秋學期教師需求崗位情況表
鹽城市鹽都區(qū)人社局
鹽城市鹽都區(qū)教育局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