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印江自治縣2011-2015年高中階段教育發(fā)展規(guī)劃》,天堂高中、木黃高中于2015年停止招生。為推進印江教育快速發(fā)展,按照全縣教育“十三五”規(guī)劃,“集中優(yōu)質資源辦好高中教育”的指導思想,2016年秋季學期計劃全部剝離兩所鄉(xiāng)鎮(zhèn)高中。為確保學生剝離、教師選調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木黃中學、天堂中學基本情況
木黃中學,現(xiàn)有高中學生176人。天堂中學,現(xiàn)有高中學生127人。
二、具體工作安排
(一)教師選調
1.選調原則:
(1)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
(2)堅持緊缺學科與選調崗位相結合原則。
2.選調對象 :必須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且近三學年連續(xù)從事高中教學,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在職在編教師。
3.選調學科及人數:見附件1。
4.選調方式:
(1)采取專業(yè)知識考試與工作實績考核相結合,其中專業(yè)知識考試成績占總成績的80%,考試內容以高中應聘學科教材知識。工作實績考核占總成績的20%。按選調到印江一中教師職數,筆試成績達卷面總成績的60%,且考試、考核總成績達60分及以上,從高到低擇優(yōu)錄用。
(2)工作實績考核從兩個方面進行:一是年度考核結果(15分),以2013-2015年度考核為準,每年度優(yōu)秀等次記5分、合格等次記4分。二是獲獎情況(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30日)(5分),國家、省、市、縣黨委、政府表彰的優(yōu)秀教師、優(yōu)秀班主任、優(yōu)秀教育工作者、優(yōu)秀校長、山村教師等分別記5分、4分、3分、2分;國家、省、市、縣教育主管部門表彰的以上同類稱號或骨干教師分別記4分、3分、2分、1分(以上獎項以最高獎項記分,不累計加分)??己速Y料報名時一同提供,逾期無效。
5.選調工作及時間安排:與2016年面向鄉(xiāng)鎮(zhèn)學校選調城區(qū)中小學幼兒園專任教師工作同步進行,選調報名表見附件2。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師不得列為選調對象:
(1)違法違紀受黨政紀處分在影響期內或尚未解除的。
(2)因違紀被立案正在調查的,偽造有關證件、證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
(3)近三年年度工作考核有不合格的。
(二)學生剝離
木黃、天堂兩所學校于2016年8月11日前將303名高中學生名單交縣教育局,303名學生全部剝離到印江一中高三年級,教育局與印江一中于8月12日前做好編班安排工作以及學生食宿接納等工作。
三、有關要求
(一)木黃中學、天堂中學兩所學校未被擇優(yōu)錄用到一中任教的高中教師全部結轉為本校初中教師,可參加2017年印江一中專任教師招聘考試、考核擇優(yōu)選調。木黃、天堂教辦及中學做好未被選調的高中教師的穩(wěn)定工作,確保選調工作有序開展和2016年秋季學期按時開學。
(二)擇優(yōu)選調到印江一中的高中教師,試用期為一年,一年后經考核合格,辦理調動手續(xù),職稱待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對考核不合格的教師退回原學校。
(三)天堂鎮(zhèn)、木黃鎮(zhèn)黨委、政府通過召開學生家長會或《致學生家長的公告信》,切實做好被剝離學生入學及家長工作,確保剝離學生不輟學,全部按時到印江一中報名上課。
(四)木黃中學、天堂中學原有高中部資產全部化歸兩所學校所有,并作為固定資產,建好臺賬。
四、成立剝離選調工作領導小組
為切實加強對剝離選調工作的領導,確保剝離選調工作有序推進,順利開展,特成立剝離選調工作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組 長:代忠義(自治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盧朝勇(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縣人防辦主任)
江航軍 (自治縣教育局局長)
成 員:周華忠(自治縣財政局局長)
饒繼軍(自治縣人社局局長)
羅昌義(自治縣編委辦主任)
胡再忠(自治縣教育局副局長)
周榮昌(自治縣教育局副局長)
李永建(自治縣教育局副局長)
祝正君(自治縣人民政府正科級督學)
龍衛(wèi)海(印江一中校長)
鄒 齊(自治縣木黃鎮(zhèn)副鎮(zhèn)長)
楊樹華(自治縣天堂鎮(zhèn)副鎮(zhèn)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教育局,胡再忠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蔣智波、廖恩富兩位同志具體辦公。
附件:1.印江一中面向天堂、木黃中學高中部選調專任教師職數表
印江自治縣教育局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