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等專業(yè)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
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根據招聘崗位、招聘計劃數和筆試成績確定。在合格分數線內,面試人員根據崗位招聘計劃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按以下比例確定:崗位招聘計劃在9人(含)以下的為1︰3(降低開考比例的職位,面試人數比例相應調整);10人(含)以上的為1︰2。在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出現(xiàn)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實有人數參加面試。
筆試采取統(tǒng)一考試、統(tǒng)一標準、統(tǒng)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16年8月24日上午9:00—11:30
考試地點見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