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基本規(guī)定
(1)在工程文件與檔案的整理立卷、驗收移交工作中,建設單位應履行職責。
(2)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單位應將本單位形成的-'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設單位移交。
(3)建設工程項目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負責收集、匯總各分包單位形成的工程檔案,并應及時向建設單位移交。各分包單位應將本單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時移交總承包單位。建設工程項目由幾個單位承包的,各承包單位負責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項目的工程文件,并及時向建設單位移交。
(4)在工程竣工驗收前,城建檔案管理機構應對工程檔案進行預驗收,駿收合格后,須出具工程檔案認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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