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考試、體檢、政審等程序合格的人員,在蘇州市國土資源局公告欄上公示一周,接受社會和考生的監(jiān)督。經公示無異議的,經用人單位研究后錄用。被錄用的人員及時辦理報到手續(xù)。報考人員須對照本簡章報考條件如實填寫本人相關信息,在考試、體檢、政審中,一經發(fā)現不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則取消報考或錄用資格。被錄用的人員,如與原單位發(fā)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本人負責協(xié)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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