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16年平原縣公開招聘中小學后備教師公告》規(guī)定,現(xiàn)將資格審查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確定面試人選
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50分,各學段、各學科按最終確定的招聘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學科按實有人數(shù)參加面試。
二、面試人選資格審查
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員于2016年8月30日至9月1日向平原縣教育局人事股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平原縣公開招聘中小學后備教師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中小學后備教師誠信承諾書》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張(須與網(wǎng)上報名的照片同一底版)。相關證明材料包括:畢業(yè)證、學位證、報到證、教師資格證、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驗證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1份。
三、面試人選遞補
因資格審查不合格等原因取消面試人選資格需要遞補的,在達到最低資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四、面試通知書領取
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名單將在平原縣教育局網(wǎng)站進行公示,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發(fā)放《面試通知書》(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間、地點在平原縣教育局網(wǎng)站公布)。
五、注意事項
請進入資格審查范圍的考生保持手機暢通,并隨時關注平原縣教育局網(wǎng)站相關招聘公告。因考生手機不暢或因關注網(wǎng)站不及時給自己造成的損失,后果考生自負。
平原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平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平原縣教育局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