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哲學家培根為獨立形態(tài)教育學的出現(xiàn)做出了重大的貢獻。他作為近代實驗科學的鼻祖,提出歸納法,為教育學的發(fā)展奠定了方法論的基礎。1623年培根首次把教育學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提出來,與其他學科并列。
在教育學創(chuàng)立過程中,捷克教育家夸美紐斯的《大教學論》(1632年)為開端,出現(xiàn)了一系列對后世有影響的教育家及教育代表作;[英]洛克的《教育漫話》、[法]盧梭的《愛彌兒》、[瑞]裴斯泰洛齊的《林哈德與葛篤德》、[德]赫爾巴特的《普通教育學》、[德]福祿貝爾的《人的教育》,[英]斯賓塞的《教育論》、[沙俄]烏申斯基的《人是教育的對象》、[美]杜威的《人本主義與教育》。夸美紐斯、赫爾巴特、杜威的最主要的觀點。
這個階段出現(xiàn)的一系列的教育論著,都有自己完整的理論體系,從現(xiàn)象描述轉向運用心理學和倫理學等基礎進行論證,對教育作出了重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