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初審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遴選工作全過程。遴選機關收到報名人員發(fā)送的PDF格式《報名表》后,在24小時內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報名系統(tǒng)反饋資格初審結果。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shù)與遴選職位計劃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資格條件或要求特殊的職位,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未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職位計劃,省公務員主管部門予以取消或按比例核減。被取消職位計劃的報名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職位。
(二)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報名人員應于2016年9月6日11:00至9月10日16:00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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