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檢與考核
根據(jù)考試成績,按照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遇有比例內成績并列的人員,同時進入體檢。通知體檢時遇有放棄的,分職位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體檢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縣衛(wèi)計部門統(tǒng)一組織實施。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號)的規(guī)定進行。體檢時間、體檢地點見體檢通知單。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核對象。如同一個職位出現(xiàn)報考人員考試成績相同的情況,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考核的人員;如仍相同,則按學歷高者優(yōu)先的順序確定人選。
考核工作由縣人社、衛(wèi)計部門組織實施。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屎推赣脥徫灰筮M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核對象進行資格復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