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16年新泰市公開招聘教師簡章》規(guī)定,對進入面試范圍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查時間、地點
1.資格審查時間:
從2016年9月12日開始至9月13日結束,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9月12日 上午 8:00 -- 12:00 下午 14:30 -- 18:30
9月13日 上午 8:00 -- 12:00 下午 14:30 -- 18:30
2.資格審查地點:
新泰市教育局一樓會議室(青云路961號,新泰市中醫(yī)院對面)
請進入面試范圍的考生務必按時參加資格審查,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經(jīng)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需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
二、考生進行資格審查時應提交的材料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范圍的考生需本人到場參加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筆試準考證;
2.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報考定向崗位的須提交);
4.有效期內(nèi)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崗位除外);
6.《新泰市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
7.《誠信承諾書》須本人簽名;
8.《2016年新泰市公開招聘教師面試資格審查表》(網(wǎng)上下載,須本人填寫,以下簡稱《面試資格審查表》);
9.以下各類人員除提交以上材料外,還須提交:
(1)在職人員: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介紹信,由出具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已經(jīng)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的,須由用人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介紹信(簽字蓋章)。以上同意報考介紹信的開具時間應在公開招聘報名截止日期(2016年8月12日)之前。
(2)退役大學生士兵:應攜帶畢業(yè)當年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機構簽發(fā)的就業(yè)通知書(或報到證)原件、復印件,須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3)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應攜帶畢業(yè)當年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機構簽發(fā)的就業(yè)通知書(或報到證)原件、復印件,以及下列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三支一扶”大學生須出具《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考核材料。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yè)生須出具縣以上組織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須提供共青團山東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上述各類證明材料須由出具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4)留學回國人員: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
三、繳費標準
資格審查合格,繳納面試考務費,繳費標準為70元∕人。
四、資格審查工作流程
1.考生于網(wǎng)上自行下載打印《面試資格審查表》、《報名登記表》、《誠信承諾書》。
2.考生持身份證、《面試資格審查表》、《報名登記表》、《誠信承諾書》及公告中考生應提交的材料原件、復印件按相應學段進行資格審查。
3.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由工作人員在《面試資格審查表》上簽字。
4.考生憑審核簽字通過的《面試資格審查表》到收費處繳費,繳費完成后將《面試資格審查表》和繳費憑證交回資格審查組。
5.資格審查完成。
五、其他事項
1.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關注相關通知。
2.請考生務必保持通訊暢通。
新泰市教育局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