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條件
(一)應(yīng)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體健康,具有崗位要求的年齡和身體條件;
5、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及相關(guān)條件;
6、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3、在各級報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
4、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