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人員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和良好的品行;
2、年齡在20周歲以上、32周歲以下,具有本縣戶口;
3、大專以上學歷,退伍軍人學歷可放寬至高中(僅限報考巡防隊員);
4、身體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正在服刑、勞動教養(yǎng)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3、因違法違紀正在調查處理的;
4、其他不符合聘用資格條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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