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條件
1、政治思想素質好,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愛崗敬業(yè),有較強的事業(yè)心、責任心,具有良好的服務意識和團隊協作精神;
3、注重學習,具有較強的文字表達能力和綜合分析能力;
4、具有2年以上機關(含參公人員)工作經歷;
5、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經濟類專業(yè)或有一定經濟崗位工作經歷的人員優(yōu)先;
6、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參加公開選調:
(1)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其它不宜辦理轉任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