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復審時需攜帶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報考人員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可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上下載) 、工作經(jīng)歷證明等材料;報考102、104崗位的還需提供國家四級及以上英語等級相關(guān)材料;留學歸國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材料。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考試資格(成績),因資格復審不合格及自動放棄出現(xiàn)空缺時,將在報考同崗位(面試組別)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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