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印發(fā)<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教學〔2006〕1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6〕8號)以及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關于做好山東省2017年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招考〔2016〕9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濟南大學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修訂)》(濟大校字〔2015〕87號)要求,為確保學校的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順利開展,特通知如下:
一、推免范圍及名額
免試攻讀研究生的推薦范圍為濟南大學納入國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yè)生(不含專升本、專轉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學生)。
推薦名額:2名
二、推薦條件
(一)推免生基本條件
1、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理想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
2、品行表現(xiàn)優(yōu)良,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3、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考試作弊和抄襲他人學術成果記錄。
4、按期完成前六學期(五年制為前八學期)本專業(yè)教育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課程學習并取得相應的學分,且加權平均成績應在本年級同專業(yè)(教育部批準設置的本科專業(yè),不再細分專業(yè)方向)學生前30%以內。
5、CET-4成績450分及以上,或CET-6成績426分及以上,或IELTS成績6.0分及以上,或TOFEL(IBT)成績80分及以上(其他語種參照執(zhí)行)。
6、身體健康,符合報考研究生的體檢標準。
(二)推免生優(yōu)先推薦條件
1、在本科學習階段學生參加各類競賽和評優(yōu)活動獲獎,公開發(fā)表論文、作品(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且署名單位均為濟南大學),以及取得授權專利或軟件著作權(首位,專利權人或著作權人為濟南大學),經認定后按《濟南大學推免生附加分值表》(附件1)加分(同一項目取最高附加分值,不累加)。
2、賽事的分類依據(jù)《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學生科技創(chuàng)新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濟大校字〔2014〕122號)及《濟南大學學生參加科技創(chuàng)新競賽認定分類表》執(zhí)行,多人完成的項目,每個人附加分值計算公式如下:
附加分值=附加分值標準×(N-M+1)/(1+2+3+…N)
(N:完成總人數(shù);M:所在位次)
三、時間安排
時間 | 事項 | 負責人 |
9月12日 | 制定本學院的推免生推薦辦法(《音樂學院推薦2016年推免生工作實施辦法》),紙質版報學校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 項 葵 齊麗花 |
電子版上傳至濟南大學推免生管理系統(tǒng)(http://yz.ujn.edu.cn/2016/tuimianguanli/) | ||
9月13日 | 1、匯總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參加省級以上各類競賽和評優(yōu)活動中獲獎情況。 2、匯總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公開出版刊物上發(fā)表論文(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且署名單位均為濟南大學),以及取得授權專利或軟件著作權(首位,專利權人或著作權人為濟南大學)等情況。 3、對相應專業(yè)學生前六學期(五年制為前八學期)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必修課程學分加權平均成績進行計算排序 | 項 葵 |
進入濟南大學推免生管理系統(tǒng)(http://yz.ujn.edu.cn/2016/tuimianguanli/)填寫學生必修課程學分加權平均成績(前30%)及附加分值,并打印出學生課程學分加權平均成績排名表(網(wǎng)上進行公示,學生可隨時查看本專業(yè)學生的成績)。 | 齊麗花 | |
審核《學生加權平均成績排名表》 | 鄭歆 | |
9月18前 | 登陸濟南大學推免生管理系統(tǒng)(http://yz.ujn.edu.cn/2016/guanlihoutai/ index.php/Home/Tuimian/index)進行報名,過期不登陸網(wǎng)站報名或信息填寫不完整者視為放棄,符合推免生基本條件但放棄推免選拔者須由學院組織填寫學生本人簽字的書面確認書。 | 推免學生 (項葵) |
9月20前 | 推免生工作小組根據(jù)學院推免生工作實施辦法,對申請推薦免試的學生成績(必修課程學分加權平均成績與附加分值之和)進行排名,并按不超過本院推薦名額的3倍比例擇優(yōu)確定參加推薦遴選的學生名單,并在網(wǎng)上公示。 | 齊麗花 |
學院推免生工作小組同時將參加推薦遴選的學生名單以及考核統(tǒng)計材料(學習成績統(tǒng)計表、獎勵證明材料及排隊情況等)在學院范圍內張貼公示(紙質)。 | 項 葵 | |
各學院推免生工作小組對參加推薦遴選的學生進行面試(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根據(jù)總成績排名確定推免生名單。 總成績=(必修課程學分加權平均成績+附加分值之和)×90%+面試成績×10%。 | 項 葵 齊麗花 | |
學校推免生工作辦公室匯總審核推免生名單后報學校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審批后的結果將進行公示。對有異議的學生,學校將查明情況,公布處理結果。 | 鄭 歆 |
五、監(jiān)督電話
0531—82767917
音樂學院
201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