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體檢。面試結束后,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1:1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因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缺額時,在報考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2、公示。對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網(wǎng)上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