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80年10月10日至1998年10月10日期間出生,其他年齡依此類推)。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該崗位報考職位要求的年齡為準;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且服從工作安排;
6、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或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的學歷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
報考人員的專業(yè)應當嚴格按照畢業(yè)證書填寫。崗位專業(yè)要求參照《2016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未列入報考職位要求專業(yè)的,不符合報考條件。
7、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報考情形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2016年10月10日以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的學生不得報考,在讀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4、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5、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