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資格審查合格者,于2016年10月20日至10月21日(正常上班時間)持本人身份證及報名考務費票據(jù)到現(xiàn)場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準考證應妥善保管,筆試、面試、體檢時,須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方能參加。
不進行筆試或免筆試只參加面試的,領取《面試通知單》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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