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熱愛高等教育事業(yè);
(三)品行好,具有良好的團隊協(xié)作精神;
(四)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yè)知識及實踐技能等資格條件
(五)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博士研究生年齡原則要求在40周歲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放寬至50周歲(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放寬至45周歲(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學科帶頭人、學術帶頭人等特殊高層次人才(原則上應具有教授職稱)可放寬至50周歲(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蘇人社發(fā)〔2012〕418號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