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fā)《衡陽師范學院2016年人才引進優(yōu)惠待遇》的通知
校屬各部門:
《衡陽師范學院2016年人才引進優(yōu)惠待遇》已經學校黨委會研究同意,現予以印發(fā),請遵照執(zhí)行。
附:衡陽師范學院2016年人才引進優(yōu)惠待遇
衡陽師范學院
2016年3月11日
附件:
衡陽師范學院2016年人才引進優(yōu)惠待遇
一、 安家費、科研啟動費、實驗室建設費
(一)“領軍人才+團隊”:安家費、科研啟動費一事一議。給予理工科實驗室建設費不少于200萬元,其他科類實驗室建設費不少于80萬元。
(二)學科帶頭人:安家費35萬元、科研啟動費15萬元。給予理工科實驗室建設費不少于100萬元,其他科類實驗室建設費不少于40萬元。學科建設急需的優(yōu)秀學科帶頭人待遇面議。
(三)博士:安家費20萬元,科研啟動費理工科10萬元、文科(含音、體、美)6萬元。特別優(yōu)秀博士的引進待遇面議。引進的雙博士,夫妻分別享受引進待遇后,另增加安家費10萬元。學校定向培養(yǎng)的博士享受畢業(yè)當年同等引進待遇。
(四)學科急需引進的教授:特別優(yōu)秀的參照學科帶頭人引進待遇;其他參照博士引進待遇。
二、配偶安置。引進的人才需要解決配偶工作的,學校按國家現行人事政策采用合同制安置。
三、過渡性住房和住房補貼。按學校租房規(guī)定提供6年過渡性套房(70-100平方米)供引進人才租住。學校按國家政策給予住房補貼。
四、校內特殊人才津貼。引進人才前二年年度考核合格全額享受校內特殊人才津貼,第三年起按照學校考核條件享受校內特殊人才津貼。博士特殊津貼起始標準為1000元/月,教授特殊津貼起始標準:四級教授1100元/月、三級教授1500元/月、二級教授1900元/月。
五、人才服務年限:引進的博士(教授)服務期為6年,領軍人才、學科帶頭人服務期限面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