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16年溫州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安排,擬錄用鄭委為公務員,現(xiàn)予以公示,征求廣大干部、群眾的意見?,F(xiàn)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反映問題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的形式,向溫州市審計局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應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提倡署報本人真實姓名。
2、要求反映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反對借機誹謗誣告。
3、公示時間 從9月26日起到10月2日止,共7天。
4、公示聯(lián)系科室和受理電話
溫州市審計局人事處 聯(lián)系電話:88967711
溫州市審計局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