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和其他條件(詳見附件《2016年華北水利水電大學人事代理崗位計劃》);
6、原則上要求近三年獲得碩士學位,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本科畢業(yè),本科、碩士階段均獲得雙證;
7、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diào)查尚未做出結(jié)論的人員;
4、曾在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5、其他不符合招聘單位有關(guān)要求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