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初審時間為2016 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招聘單位根據(jù)招聘資格條件在報名后對報考者填報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報考者可在10月20日前登陸原報名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面試前對應聘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數(shù)與招聘崗位的比例應不低于3:1。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人數(shù),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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