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符合招聘崗位年齡要求,年齡計算時間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30周歲以下是指198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是指198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3、身體健康,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專業(yè)、學歷等條件(詳見信陽市平橋區(qū)2016年公開招聘國稅輔助工作人員職位表)。
5、有良好的政治素養(yǎng),品行端正,能保守工作秘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或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
3、現(xiàn)役軍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人員;不符合原人事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第6號令)中有關回避制度規(guī)定要求的;
4、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