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左高山
副組長:劉迪、車文輝
成員:雷良、潘澤泉、劉媛、曾崟
二、復試具體安排
時間 | 內容 | 地點 |
10月12日上午10:00—11::00 | 填寫《2017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情況表》 | 升華后樓719 |
10月12日下午2:00—5:00 | 綜合面試(總分300分):專業(yè)課測試、外語能力測試、綜合素質(含心理素質)及能力測試 | 填寫《復試情況表》時告知 |
參加考試者務必攜帶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學生證、科研成果、所獲獎項等業(yè)績原件和復印件,于面試前到達指定地點。 | ||
10月13日 上午10:00后 | 通過“綜合考核選拔”系統(tǒng)查詢考核合格名單;隨后學校將合格名單在研究生院網(wǎng)公示7個工作日。 |
三、復試資格審查:
請考生進入面試考場后,主動向復試小組秘書提交以下材料審核
(1)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學生證;
(3)本人的科研成果、所獲獎項等業(yè)績的原件和復印件(已遞交過的不要再交)。
四、復試內容及方式:
復試主要采取面試形式進行,滿分300分。包括三個方面:專業(yè)課測試(100分)、外語能力測試(100分)、綜合素質(含心理素質)及能力測試(100分)。每名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10分鐘。
五、錄取辦法:
復試通過名單根據(jù)限額按復試總成績(分專業(yè))高低排序決定。
復試成績 =(專業(yè)課測試+外語能力測試+綜合素質(含心理素質)及能力測試)÷3。
專業(yè)課測試、外語能力測試、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任一項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六、復試監(jiān)督:
復試合格者名單將在研究生院網(wǎng)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復試主要方式和內容按《2017年綜合考核選拔優(yōu)秀應屆本科生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規(guī)定》要求執(zhí)行。在復試過程中,學院將加強領導,嚴格執(zhí)行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的政策,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做到公平、公正、公開,考生如對公示名單有疑問,請以書面形式向學院提出。
公共管理學院投訴受理地點:升華后樓708 聯(lián)系人:魏老師 電話:0731-88877703(辦)
公共管理學院
2016-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