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筆試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面試對象,面試比例為擬招聘人數的1:3(不足3人,按實際人數參加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評分,滿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崗位匹配性及專業(yè)知識水平。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前按照要求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查,面試人員需攜帶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明、工作證明、無違反計劃生育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參加,原件審查后退還。資格復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合格者,可繼續(xù)參加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