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
1、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采取結(jié)構化面試方式,按百分制計分法計算。面試人數(shù)按照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jù)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1:3比例確定各招聘崗位參加面試人員名單,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面試;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的直接進入面試。
3、考官組成:考官組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數(shù)量須占考官組人數(shù)的一半以上。計算成績時,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其他考官平均分為該考生面試成績。
4、總成績合成:按照筆試合成成績與面試成績6:4的比例合成總成績。筆試合成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等均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
5、參加某一崗位面試實到人數(shù)少于或等于該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時,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5分及以上或該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