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筆試成績,按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工作根據崗位實際需要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擬聘崗位數與參加面試人數相等時,參加該崗位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低于本考場面試考生平均成績的,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總成績出現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的優(yōu)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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